四川推出药械采购 「五位一体」新机制,破解高价难题

2017-07-25 20:19 来源:丁香园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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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7 月 21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四川医改工作成果媒体沟通会,介绍四川相关医改工作情况和经验。

四川省近年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医改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以建立健全规范、有序、高效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为核心,以信息化平台为载体,积极构建药品、医用耗材、医用设备、诊断试剂、二类疫苗「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新机制,全方位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使用行为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 2006 年启动开展药品挂网限价采购,2014 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上网阳光采购,2015 年将医疗器械纳入省药采平台备案采购以来,2016 年又将第二类疫苗、体外诊断试剂纳入集中采购。10 多年来,四川省不断总结经验,优化调整采购方式,基本实现了对医疗机构「医药」行为的全面监管。两方面成果显著:

一是采购价格显著降低。

据统计,经本轮药品招标采购后,同通用名下药品价格与 10 年前的挂网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 42%,最大降幅的品种达到 94%,降幅达 50% 以上的药品数量占总挂网药品的 27%。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 3 年间,年平均降幅达 7.35%,年均节约采购资金 3.2 亿元,对缓解群众看病贵、节约医保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监管更加及时有效。

对医疗机构「医药」行为的监管端口不断前移,已从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变到事前和事中的及时预警、及时纠正,实现了对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全过程的实时监管。去年以来,省平台对 405 家医疗机构发放高值耗材价格异常预警书 1391 份,有效的控制了不规范采购行为发生。

实现这两个成果主要依赖于以下的基本做法:

(一)构建「五位一体」集中采购新格局

一是全面落实公立医院药品集中分类采购。

四川省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发源地,2004 年四川在全国率先开展以省为单位集中药品招标采购。2005 年原卫生部、监察部联合在四川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广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到 2015 年 11 月,四川省公布了公立医院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的 7 号文件和国家卫计委的 70 号文件要求,四川省是全国第二家出台药品实施方案,并在当年开展集中招标采购的省份。

按照国家确定的 5 种采购方式,我省 2016 年底全面完成新一轮药品集中分类采购任务。药品价格较上年同比下降 10.59%,预计全省可减少药费支出近 40 亿元。其中,双信封招标采购中标药品 1155 个,中标价格平均降幅 15.75%,最大降幅为 90.91%;谈判(议价)采购中标药品 1990 个,平均降幅 7.5%,最大降幅为 57.23%。同步建立程序严密、运转高效的谈判工作流程,建立了 5000 余人的药械采购评审专家库。

直接挂网采购产品 3.7 万余个,挂网限价药品与上一轮同厂同品规挂网价格相比,平均降幅达 16.12%。另外还完成了 7 个国家定点采购药品和 3 个国家谈判药品的直接挂网工作,对包括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实行了特殊药品采购,挂网产品是 441 个。

二是全面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挂网阳光采购。

2014 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到 2016 年,在已经完成 10 大类 37 个亚类阳光挂网采购基础上,新增 4 个亚类 7806 个产品挂网,今年上半年又新增 2 个亚类、15427 个产品挂网,总计挂网达到 43 个亚类、6.98 万个产品。

实现同期已上市高值医用耗材全口径采购,全省平均价同比降幅达到 9.35%。四川省还积极推进高值医用耗材省际共建共享协作机制,先后与陕西、甘肃、内蒙等 10 个省建立了省际采购联盟,并于 2016 年开始将四川省的基础信息,供给各合作省开展阳光采购。

三是全面推进医用设备阳光备案采购。

在 2015 年已经完成 20 大类、200 余种中大型医用设备挂网工作基础上,2016 年再新增 17 个大类、80 余种中大型医用设备的备案,实现全省中大型医用设备全类别采购和使用监管。

四是全面开展第二类疫苗省级挂网阳光采购。

2015 年 10 月四川省启动该项工作,2016 年 3 月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方案并实现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挂网。完成第二类疫苗采购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全部 29 个品种、共 124 个产品的省级挂网,并开展了省级谈判,全省 188 家县级疾控机构全部实现网上采购。

五是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省级集中阳光挂网采购。

2016 年 8 月四川省启动了体外诊断试剂省级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当年底完成 6 大类体外诊断试剂中的首批 458 种、3.62 万个产品挂网,今年上半年完成剩余的 796 种、2.89 万个产品挂网工作,实现 6 大类体外诊断试剂全口径阳光挂网采购和使用监管。

(二)完善药械采购使用综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平台监管功能。

2006 年,四川省开始建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2015 年 9 月实现与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系统互联互通,2016 年 7 月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完成系统的升级改造,今年 5 月完成与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整合,实现「一网运行,一窗对外」。7 月底,将基本完成与 30 家大中型重点医疗机构 HIS 系统的对接联通,初步具备对重点医疗机构科室和医务人员药械使用行为的提取、分析和预警功能。目前,平台监管已经覆盖了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医药购销参与方,实现了过程监管、数据监测、结果评价、信息查询等综合监督,是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上网采购药械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成为落实医改任务的重要抓手。

二是开展价格预警管理。

将监管端口前移,在省药采平台药械采购系统内,增设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公示模块,公布每种药品的全省医疗机构当年年度最低采购价和平均采购价,并动态提示实际采购价格与公布价格的价差幅度,实时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议价采购。在医疗机构出现高值耗材异常采购行为时,发送采购价格异常电子预警书,对连续出现预警的进行函询并要求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纳入省级约谈范围,进一步强化预警效果。

三是强化购销使用行为监管。

出台企业不良记录管理办法,将药械生产、流通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不良记录并向社会公示,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价格合理、及时供应。建立完善医疗机构药械集中采购积分考核管理、通报约谈等制度。将医疗机构药械采购使用行为纳入监管范围,明确考核指标,实行积分管理,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采购。我们建立并坚持通报约谈制度,每月通报药械采购情况,每季度对落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

内容援引:中国网

编辑: 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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