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24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举行例行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副局长郭燕红介绍,截至 2017 年 10 月底,全国已有 25 个省通过信息系统报送 9 种大病专项救治信息。目前已确诊病例 15.8 万人,已救治 10.6 万人,提供诊疗服务 20 余万人次。部分省份还在国家要求的9种大病基础上,扩大了病种覆盖范围。江西扩大大25种、山西扩大到24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印发了《关于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三个一批」即「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工作重点之一就是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郭燕红指出 ,2017 年 2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出台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主要针对罹患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特困人群,采取“四定两加强”措施(定临床路径,定救治医院,定单病种费用,定报销比例,加强救治管理,加强责任落实)进行集中救治。
同时,组织专家制订了 30 余个临床路径,指导地方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合理选择药品、耗材和治疗方法,控制医疗费用。
2017 年 4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启动了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除覆盖面不断扩大,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各地积极协调推动提高医保、救助等保障水平,建立各项补充、兜底保障制度,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扶贫资金、财政兜底和社会慈善等保障政策的联动报销机制,提高农村贫困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
安徽分别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比提高 5 个、10 个百分点,规定贫困人口在县、市、省三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为「三五一」,即不超过 3 千元、5 千元和 1 万元,超出部分,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四川通过政府投资、吸收社会捐赠等方式建立扶贫救助基金,对贫困患者进行补助,保证个人自付比例不超过 10%;贵州推行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各病种实际报销比例由原来的 50%-60% 提高到 80% 以上。
此外,医疗费用也得到有效控制。一方面,通过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优先选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优质低价的药品、耗材;另一方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行单病种定额收费和医保定额支付,提高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规范购销行为,降低药品、耗材成本。大病专项救治有关病种费用控制良好。
郭燕红表示下一步工作将从三个方面推进: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和督导考核力度。二是扩大救治病种覆盖面,进一步调整完善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相关政策,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三是加大技术帮扶力度,继续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对县级医院提供有效的帮扶指导,切实提高诊疗服务能力。同时对贫困地区定点医院进行针对性技术指导和帮扶,提高医疗救治服务能力,让老百姓在当地能够享受到优质、规范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